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如下:
一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
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54000元 (含)以下。
二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
3人及以下家庭(含单身居民)财产 66万元 (含)以下,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 87万元 (含)以下。
收入财产限额如何核对和认定?
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规定,住房主管部门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息推送至市民政部门,市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,向住房主管部门出具核对报告,报告应当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的组成和具体金额。
政策来源:深圳市发改委
链接: http://fgw.sz.gov.cn/zwgk/zcjzcjd/zc/content/post_10804899.html